啟用和停用警報器
車輛上鎖時會啟動警報,而車輛開鎖時會解除。
注意
若沒有啟動警報,無法將汽車上鎖。例如若汽車停駐在渡輪上,應改為使用降低警報等級功能。
使用非正常運作狀態的鑰匙關閉警報
即使整合式晶片防盜鑰匙無法作用,例如電池沒電,也可以解鎖汽車並解除警報。
以可拆卸的金屬鑰匙片開啟駕駛座車門。
警報器會被觸動。
將鑰匙放在前座中央扶手控制台儲物空間中備份讀取器的鑰匙符號上。
踩下煞車踏板並選擇檔位。
警報器已關閉。
注意
要以備用讀取器讀取鑰匙時,確認該區域與其他鄰近鑰匙、金屬物體和電子設備(例如手機、平板、筆記型電腦或充電器)分開。這些物品可能會干擾功能。
解除被觸發的警報
可透過按下鑰匙上的開鎖按鈕或起動汽車,解除被觸發的警報,前提為授權鑰匙放在前座中央扶手儲物空間內,備用讀取器的鑰匙符號上。
按下鑰匙的開鎖按鈕,或是踩下煞車踏板並選擇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