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輪胎刺穿修復 - 再次檢查

當輪胎已使用緊急輪胎刺穿修復套件(Temporary Mobility Kit,TMK)予以密封後,必須在行駛約3公里後進行後續檢查。

檢查輪胎壓力

重新連接設備。

讀取壓力錶上的輪胎壓力。

  • 如果輪胎壓力低於 1.3 bar1,表示輪胎未完全密封。此時不可繼續行駛。請洽輪胎維修中心。
  • 果輪胎壓力超過 1.3 bar1,則應將輪胎充氣至輪胎壓力表上指定的壓力,請參閱輪胎 - 經核准輪胎壓力。 如果輪胎壓力太高,請用減壓閥釋放空氣。

 警告

請勿轉開瓶子,為了防止洩漏,裡面安裝了反向扣。

確定壓縮機已關閉。分開空氣軟管和導線。

裝上閥蓋。

 注意

  • 為避免砂礫、塵土等損害閥門,請務必在為輪胎充氣後裝回防塵蓋。
  • 僅可使用塑膠防塵蓋。金屬防塵蓋會生鏽並變得難以取下。

 注意

密封膠罐與軟管在使用後必須更換。Volvo建議您讓Volvo授權維修中心來執行這更換的工作。

 警告

定期檢查輪胎壓力。

Volvo 建議您將車輛開到最近處的Volvo授權維修中心以更換/修理損壞的輪胎。並通知授權維修中心人員輪胎含有密封膠。

 警告

使用緊急刺穿維修套件之後,您的駕駛速度不可超過時速 80 公里。車胎補過後,Volvo 建議前往授權維修中心接受檢查(最長駕駛距離為 200 公里)。維修中心的人員能判斷該輪胎能否修理或需要更換。
  1. 1 1 bar = 100 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