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端起動引擎
為了能從遠端起動引擎,汽車必須上鎖且引擎蓋必須關上。
可操作如下:
- 短促按下鑰匙的按鍵(2)。
- 在這之後馬上按住 按鍵(3)至少 2 秒。
若符合遙控啟動的條件,則會發生下述狀況:
- 方向燈會連續快速閃爍數次。
- 引擎起動。
- 方向燈會持續亮 3 秒以確認引擎已發動。
注意
從遠端起動後,汽車仍會是上鎖狀態,但警報系統會關閉*。
使用 PCC2鑰匙
按下該按鈕時,安全返家照明系統3的指示燈會閃爍數次,若符合所有遙控啟動要件,則指示燈將轉為持續亮著。但這並不表示遙控啟動已經啟動引擎。
若要檢查遙控啟動是否已經啟動引擎,使用者可按下按鈕(5)-若引擎已經啟動,則會亮起按鈕(2)及(3)上的指示燈。
啟動之功能
下列功能會在引擎由遠端起動時啟動:
- 恆溫控制系統
- 音響/視訊系統。
- 引導照明。
關閉之功能
下列功能會在引擎由遠端起動時關閉:
- 頭燈
- 位置燈
- 牌照燈
- 擋風玻璃雨刷。
遙控啟動已停止
下列步驟可關閉遙控啟動的引擎:
- 遙控鑰匙的按鍵(1)、(2)或(4)被按下
- 汽車鎖被打開
- 車門被打開
- 油門踏板或煞車踏板被踩下
- 排檔桿被移出P檔
- 啟用遙控啟動的時間超過15 分鐘。
當以遙控器起動的引擎被關閉時,方向燈會恆亮3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