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報*
如果有人在未持有有效遙控鑰匙的情況下進入汽車,或者操縱起動電瓶或警笛,警報器將提供聲音和視覺警告。
警報訊號
警報器被觸發時,會發生以下情況:
- 警笛會鳴響 30秒,或直到警報器關閉為止。
- 危險警示閃光燈會閃爍5分鐘或直到警報器關閉為止。
如果觸發警報的原因沒有修正,警報週期最多重複10次1。
警報指示器
儀錶板上有紅色的LED指示燈指示警報系統狀態:
- LED指示燈不亮 – 警報器未設警。
- LED 每隔一秒閃爍一次 – 警報器進入設定警戒狀態。
- 解除警報後,LED會快速閃爍長達30秒或直到點火開關位置I已啟動 - 警報已觸發。
動作和傾斜感知器*
如果車窗破裂,或者有人試圖偷走車輪或拖走車輛,動作和傾斜感知器會對車內的動作做出反應。
在乘客室內監測到人體動作 - 氣流也記錄下來的情況下,動作感知器會觸發警報器。基於這個原因,如果在車窗或天窗*打開的情況下離開汽車,或使用了乘客室加熱器,就會觸發警報器。
要避免這種情況:
- 在離開汽車之前請妥善關閉車窗及天窗。
- 如果要使用乘客室或駐車加熱器 - 引導通風口的氣流,以免在乘客室內朝上。
或者,使用降低的警報等級來暫時停用動作和傾斜感知器。
當車輛在渡輪或火車上運輸時,也要關閉動作和傾斜感知器,因為這些動作可能會影響車輛並觸發警報。
警報系統故障時
若警報系統出現故障,駕駛人顯示器上會顯示符號及警報系統故障 需要維修訊息。在此情況下,請聯絡維修中心。我們建議您聯繫Volvo授權維修中心。
注意
請勿嘗試自行修理或改造警報系統內的元件。任何此類行為都會對保險條款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