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並開始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若要使用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ACC1)功能控制車速及距離,必須先啟用此功能,才能開始運作。
將主動式定速巡航控設定為待機模式
引擎發動後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會處於待機模式。將之從啟用狀態設為待機模式的程序如下:
按下方向盤按鍵◀(2)或▶(3)以捲動至符號/功能(4)。
螢幕上會顯示符號,且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設置於待機模式。
開始/啟動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必須具備以下條件,ACC 才會開始作用:
- 駕駛人繫妥安全帶,且駕駛側車門關閉。
- 前方合理距離內必須有車(「目標車輛」),或目前車速不低於時速 15 公里(9 mph)。
- 設有手排變速箱的車輛。速度必須為最低30 km/h (20 mph)。
在符號/功能 (4)顯示時,按下方向盤按鈕 (1)。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開始,目前車速儲存並以數字方式顯示在速度計中央。
只有當距離符號顯示兩車時,ACC才會調整與前車的時間間隔。
在此同時,系統會標出一段速度範圍。
較高速度為所儲存/選取的速度,較低速度為前車(目標車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