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功能可測量空間並將車輛轉向 – 駕駛人的工作是:
- 密切關注汽車周圍的狀況
- 按照中央顯示器上的指示操作
- 選擇一個檔位(倒退/前進)– 當駕駛人換檔時,會發出聲音訊號
- 調節並保持安全速度
- 煞車和停止。
執行不同步驟時,會在中央顯示器上顯示符號、圖形及/或文字。
引擎起動後,若滿足下列條件,便可啟動此功能:
- 車輛未附掛拖車
- 速度低於時速30公里(20 mph)。
注意
當此功能搜尋停車位時,汽車與停車位之間的距離應為 0.5-1.5 公尺(1.6-5.0 英尺)。
以主動式駐車輔助功能停車
此功能利用下述步驟停車:
- 找到並測量停車格。
- 車輛會在倒車時轉入停車格。
- 車輛定位於停車格中 - 系統接著可能要求駕駛人換檔並煞車。
尋找並測量停車格
此功能可在中央顯示器的功能畫面中啟用。
也可從攝影機畫面進入。
- 按鈕亮燈–功能已啟用。
- 按鈕熄燈–功能已關閉。
平行停車的時速不超過30公里(20 mph),垂直停車的時速不超過20公里(12 mph)。
點擊功能畫面或是攝影機畫面中的駛入停車位鈕。
此功能會搜尋停車位並檢查該空間是否夠大。
當中央顯示器上的圖形和訊息顯示找到適合的停車位時,準備好停車。
系統顯示彈出視窗。
選擇平行泊車或倒車入庫並打入倒車檔。
注意
此功能會針對汽車靠乘客那一側的區域搜尋停車空間、顯示指示並引導汽車。但萬一有需要,也可將汽車停放在街道上靠近駕駛人那一側:
- 啟動駕駛側方向燈 - 系統會改為搜尋該側停車位。
倒車進入停車格
檢查確認汽車後方的區域是否淨空,然後打入倒車檔。
在不碰觸方向盤的情況下緩慢、小心地倒車 - 速度不要超過時速 7 公里(4 mph)。
當中央顯示器上的圖形和訊息指示停車時,準備好停車。
注意
- 當此功能啟動時,請將手遠離方向盤。
- 請確定未以任何方式阻礙到方向盤且方向盤能自由轉動。
- 若要得到最佳結果 - 請先等方向盤轉動過後,再開始向後/向前駕駛。
將車輛定位於停車格中
將排檔桿打入系統指示的檔位,等待方向盤轉動後,緩慢地向前行駛。
當中央顯示器上的圖形和訊息指示停車時,準備好停車。
選擇倒車檔並緩慢向後行駛。
當中央顯示器上的圖形和訊息指示煞車時,準備好煞車。
本功能會自動關閉,並以圖像及訊息顯示車輛停妥。駕駛人可能需要修正停放位置。只有駕駛人能判斷汽車是否已停妥。
重要
相較於被駐車輔助系統使用時,當感知器被主動式駐車輔助(PAP2)功能使用時,警示距離會比較短。
在停車程序期間自動煞車
在操作停車時,如果停車感知器偵測到汽車前方或倒車的預期路線內有車輛或行人,汽車會自動煞車至靜止。
然後駕駛儀表顯示幕會出現彈出訊息,駕駛人可以按下取消選擇取消操作停車,或是按下恢復繼續停車程序。
選擇恢復後,如下操作:
確認汽車周圍有足夠的空間,然後依照中央顯示器中的指示操作,如:
繼續 – 平緩加速並駛離該物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