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鎖功能*
閉鎖功能1指所有車門把手的機械開啟功能都關閉,這可防止車門由車內打開。
閉鎖功能用 遙控鑰匙啟動且在車門上鎖後經過約十秒延遲後即完成設定。
注意
如果有一車門在此延遲時間內打開,那麼此程序會中斷,警報器則會關閉。
閉鎖功能啟動時,車輛僅可用遙控鑰匙解鎖。左前方車門也可以用可拆式鑰匙片開鎖。
警告
為避免將人鎖在車內,若未先解除鎖死功能,請勿讓任何人留在車內。
暫時關閉
如果有人想留在車內但車門必須從車外鎖上,則可從功能表系統MY CAR中將閉鎖功能暫時關閉。如需功能表系統的詳細描述,請參閱MY CAR。
可在MY CAR中選擇以下一個選項:
- Activate once:-車輛上鎖時,綜合儀錶板顯示鎖和警報器 已降低防護且閉鎖功能關閉,僅有此時。(請注意,警報器的動作及傾斜偵測器*會同時關閉。)
當下一次發動引擎時,系統會重設為零並且綜合儀錶板會顯示訊息 鎖和警報器 全面防護,此時閉鎖功能與警報的動作以及傾斜偵測器便會重新啟動。
- Ask when exiting:- 每次引擎關閉時,駕駛人都必須回答問題Activate Reduced Guard until engine has started again?。
如果要解除閉鎖功能:
請按下OK/MENU按鍵並將汽車上鎖。(請注意:警報器的動作與傾斜偵測器* 會同時關閉。)
當下一次發動引擎時,系統會重設為零並且綜合儀錶板會顯示訊息 鎖和警報器 全面防護,此時閉鎖功能與警報的動作、以及傾斜偵測器便會重新啟動。
如果不要改變鎖車系統:
請按EXIT並鎖上汽車。
注意
- 請記住,警報會在汽車上鎖時啟動。
- 若有任一車門從車內打開,會觸發警報。
若暫時未能解除鎖死狀態,則以上規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