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輪胎刺穿修復* - 再次檢查
當輪胎使用緊急輪胎刺穿修理包Temporary Mobility Kit (TMK)予以密封後,必須在行駛約3公里後進行後續檢查。
檢查胎壓
取出輪胎密封設備。壓縮機必須關閉。
旋開輪胎防塵蓋。
取出空氣軟管,並將氣嘴接頭旋緊到輪胎氣嘴的螺紋盡頭。
讀取壓力錶上的輪胎壓力。
- 若胎壓低於1.3帕,即表示輪胎未完全密封。此時不可繼續行駛。請洽輪胎維修中心。
- 如果輪胎壓力超過 1.3 bar,則應將輪胎充氣至駕駛側門柱上輪胎壓力標籤所指定的壓力(1 bar = 100 kPa)。
- 如果輪胎壓力太高,請用減壓閥釋放空氣。
若輪胎必須充氣:
- 將電線插接到最靠近的12 V插座並啟動汽車。
- 發動壓縮機,將輪胎充氣至駕駛側車門柱上胎壓標籤指定的壓力。
- 關閉壓縮機。
卸除輪胎密封設備,保護蓋裝回空氣軟管並將軟管折妥放入箱中。
警告
請勿轉開瓶子,為了防止洩漏,裡面安裝了反向扣。
防塵蓋壓回輪胎。
注意
- 為避免砂礫、塵土等損害閥門,請務必在為輪胎充氣後裝回防塵蓋。
- 僅可使用塑膠防塵蓋。金屬防塵蓋會生鏽並變得難以取下。
注意
密封膠罐與軟管在使用後必須更換。Volvo建議您讓Volvo授權維修中心來執行這更換的工作。
警告
定期檢查輪胎壓力。
Volvo 建議您將車輛開到最近處的Volvo授權維修中心以更換/修理損壞的輪胎。並通知授權維修中心人員輪胎含有密封膠。
警告
使用緊急刺穿維修套件之後,您的駕駛速度不可超過80 km/h(50 mph)。車胎補過後,Volvo 建議前往授權維修中心接受檢查(最長駕駛距離為 200 公里)。維修中心的人員能判斷該輪胎能否修理或需要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