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
功能鍵
上鎖 – 鎖上車門及尾門,然後啟動警報器,請參閱上鎖/開鎖 - 從車外 。
按住此按鍵不放可同時關閉所有車窗。如需進一步資訊,請參閱全面開啟。
警告
若使用遙控鑰匙關閉車窗,請檢查確認沒有夾到任何人的手。
開鎖 – 在警報器關閉時將車門及尾門開鎖。
按住此按鍵不放可同時打開所有車窗。如需進一步資訊,請參閱全面開啟。
此功能可以從「按一下按鍵同時給所有車門開鎖」改成「按一下按鍵只給駕駛車門開鎖,於十秒內再按一下按鍵可將其餘車門開鎖」。
可在MY CAR功能表系統中變更此功能。如需功能表系統的描述,請參閱MY CAR。
引導照明期間 – 用於在遠處開啟汽車照明。
尾門– 只為尾門開鎖及解除警報。
Panic function(緊急功能) - 用於在緊急情況時引起注意。
壓住按鍵不放至少三秒或在三秒內連壓按鍵兩次,這樣可以啟動方向指示燈和喇叭。
在此功能啟用五秒之後,就可以用同一按鍵關閉。否則此功能會在約三分鐘後自動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