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擊警示系統* - 操作

「具自動煞車與自行車騎士及行人偵測功能的撞擊警示系統」會在可能撞上前方靜止或同向移動之行人、自行車或車輛時輔助駕駛人。

撞擊警示系統的設定是經由中控台螢幕和功能表系統從MY CAR來完成,請參閱MY CAR

打開或關閉警示訊號

P4-1220-Collision Warning - Komponentplacering Sedan
1. 若有撞擊風險時的音訊及視訊警示訊號1

您可選擇要開啟或關閉撞擊警示系統的聲響及視覺警示訊號。

起動引擎時,在關閉引擎時選擇的設定就是自動恢復。

 注意

「煞車輔助」與「自動煞車」功能永遠會啟動 - 您無法將其關閉。

撞擊警示系統的設定是經由中控台螢幕和功能表系統MY CAR來完成,請參閱MY CAR

燈光與聲響訊號

當撞擊警示系統的燈光及聽覺警示啟動時,系統會在每次起動引擎時測試警示燈(上圖[1]),測試方式為短暫點亮警示燈不同光點。

發動引擎後,燈光與聽覺訊號都可關閉:

  • 在功能表系統MY CARMY CAR, 中的行車支援系統搜尋碰撞警示 - 然後取消對於該功能的勾選。

聲響訊號

發動引擎後,警示聲響可單獨啟用/關閉:

  • 在功能表系統MY CARMY CAR, 中的碰撞警示搜尋警示聲響 - 然後選擇開或關 。

在此之後,碰撞警示系統只會以燈光訊號顯示。

設定警告距離

警告距離會調控視覺與聲音警告觸發的距離。

  • 在功能表系統MY CAR MY CAR中的碰撞警示搜尋警示距離 - 然後選擇長久正常簡短

警告距離決定本系統的靈敏度。警告距離長久提供較早警告。先用長久測試,如果此設定產生過多警告,在某些情況下會引起反感,就把警告距離改變為正常

只有在非常例外情況下才使用警告距離簡短,例如用於動作大的強力行駛。

 注意

使用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時,就算碰撞警示系統處於關閉狀態,定速巡航控制系統仍會使用警示燈與警告聲。

當有發生碰撞的危險時,碰撞警示系統會警告駕駛人,但此功能無法縮短駕駛人的反應時間。

為使撞擊警示系統有效發揮作用,駕駛時請務必將距離警示時間間隔設在 4 - 5

 注意

即使將警告距離設為長久,在某些情況下警報可能仍舊會太晚才出現,例如:當速度有很大差距時或前車重踩煞車時。

 警告

沒有任何自動化系統能保證在任何狀況下都能 100 % 正確運作。因此,請勿對著人或車輛測試具自動煞車功能的撞擊警示系統 - 這可能會造成嚴重的損害及人身傷亡。

檢查設定

所要求的設定可以在中控台顯示幕上控制。

  • 在功能表系統MY CAR中搜尋行車支援系統中的碰撞警示

保養

P4-1220-Collision Warning - Komponent-Tvätt
攝影機與雷達感知器2

為使感知器正常運作,必須除去灰塵、冰與雪,並使用清水與汽車清潔劑定期清潔。

 注意

遮蔽感知器的塵土、冰、雪會降低其功能且可能會使測量工作無法進行。
  1. * 選配/附件。
  2. 1 圖示僅為概略說明之用 - 車款與細節可能有所不同。
  3. 2 註:本圖係示意圖 - 實際細節可能會隨車型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