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BS系統工作正常及/或在急踩煞車情況下,緊急煞車燈會在車速超過50 km/h (31 mph)時啟動。在車速降到低於10 km/h (6 mph)後,煞車燈即停止閃爍並恢復正常穩定的亮光-同時啟動危險警示閃光燈 ,且在駕駛人將汽車加速到20 km/h (12 mph)以上或使用其按鈕關閉前會一直閃爍。
煞車踏板 - 緊急煞車燈與自動危險警示閃光燈
緊急煞車燈啟用,向後方車輛提供緊急煞車的警示。此功能表示煞車燈會閃爍而不是像正常煞車情況下那樣點亮持續的燈光。
如果ABS系統工作正常及/或在急踩煞車情況下,緊急煞車燈會在車速超過50 km/h (31 mph)時啟動。在車速降到低於10 km/h (6 mph)後,煞車燈即停止閃爍並恢復正常穩定的亮光-同時啟動危險警示閃光燈 ,且在駕駛人將汽車加速到20 km/h (12 mph)以上或使用其按鈕關閉前會一直閃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