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有可充電電池的iPod®或MP3播放機如果插入USB插口連接,可為電池充電(當點火開關打開或引擎運轉時)。
可將音樂從 USB 複製1到汽車的硬碟機(HDD)然後從硬碟機播放。
如需基本導航說明,請參閱如何管理系統與功能表導覽。請參閱以下更詳盡的說明。
可將特定功能連結到FAV按鍵。之後只要按下FAV按鍵便可啟用所連結的功能,請參閱最愛。
播放與導覽
之後可利用汽車的音訊控制裝置來控制連接到 USB 輸入端子的音源。經由AUX輸入端子連接的裝置 無法透過汽車控制。
在音訊來源的一般畫面中轉動TUNE旋鈕以進入資料夾架構或在類別內搜尋。轉動TUNE旋鈕以在架構中瀏覽,使用OK/MENU按鍵選取資料夾,然後使用EXIT按鍵返回架構。
按下OK/MENU可開始播放檔案。
在完成播放一個檔案之後,會繼續播放同一資料夾中的其他檔案。目前資料夾中所有檔案都已播放完畢後,系統會自動更換資料夾。
媒體搜尋
這是用於搜尋裝置內音樂的選項。該搜尋功能會掃描 USB、光碟及硬碟機。進一步了解搜尋功能。
USB記憶卡
為了便於使用USB記憶卡,請只在上面儲存音樂文檔。如果儲存媒體上包括了可兼容音樂文檔之外的任何其它文檔,那麼本系統就要用很多時間來下載。
注意
系統支援符合USB 2.0及FAT32 檔案系統的行動媒體。
注意
在使用形狀較長的 USB 記憶卡時,建議使用 USB 轉接傳輸線。這可避免對於USB輸入口和所連結USB記憶卡的機械磨損。
技術規格
最大檔案數量 | 15000 |
最大資料夾數量 | 1000 |
最大資料夾層級數量 | 8 |
最大播放清單數量 | 100 |
單一播放清單內最大項目數量 | 1000 |
子資料夾 | 不限 |
MP3播放機
很多MP3播放機有自己的文檔系統,本車音響系統無法由支持使用。要在本系統使用MP3播放機,它就必須設定在USB Removable device/Mass Storage Device(USB隨身碟/大型儲存裝置)模式。
iPod®
注意
本系統只支援來自iPod®的音響文檔播放。
注意
若要開始播放必須使用iPod®來源(而非USB)。
將iPod®當成音源時,汽車的音響與媒體系統會有一個和iPod®本身的功能表結構類似的功能表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