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BS系統工作正常及/或在急踩煞車情況下,緊急煞車燈會在車速超過50 km/h (31 mph)時啟動。在車速降到低於10 km/h (6 mph)後,煞車燈即停止閃爍並恢復正常穩定的亮光-同時啟動危險警示閃光燈 ,且在駕駛人將汽車加速到20 km/h (12 mph)以上或使用其按鈕關閉前會一直閃爍。
如果ABS系統工作正常及/或在急踩煞車情況下,緊急煞車燈會在車速超過50 km/h (31 mph)時啟動。在車速降到低於10 km/h (6 mph)後,煞車燈即停止閃爍並恢復正常穩定的亮光-同時啟動危險警示閃光燈 ,且在駕駛人將汽車加速到20 km/h (12 mph)以上或使用其按鈕關閉前會一直閃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