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iver Alert Control(DAC)*- 操作

其設定是從中控台顯示幕及其功能表系統來完成。

開/關

可經由功能表系統MY CAR將Driver Alert功能設定為待機模式:

  • 勾選格位 - 功能啟動。
  • 未勾選格位 - 功能關閉。

功能

Driver Alert在車速超過時速65公里 (40 mph)時啟用,且只要車速超過時速60公里 (37 mph)即維持啟用。

P3-746 Symbol Driver Allert Paus

若車輛的駕駛狀況不正常,系統會發出聲響訊息及文字訊息駕駛員警示 請勿疲勞駕駛來通知駕駛人 - 綜合儀錶板上相關的符號會同時亮起。如果駕駛能力未提高,此警告過一段時間會重複。

可將警示符號關閉:

  • 按下左側撥桿開關的OK按鍵。

 警告

應該以最嚴肅態度對待Driver Alert Control所發出的警告,因為打瞌睡的駕駛人通常不會意識到自己的疲勞狀態。

若聽到警告或您覺得疲倦:
  • 盡速將車輛安全停妥後休息。

據研究報告顯示,疲勞駕駛和酒駕或用藥駕駛一樣危險。

  1. * 選配/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