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功能具有兩種介入等級:
- 僅轉向輔助
- 以煞車介入轉向輔助
煞車介入可在單憑轉向輔助不足以改善情況時提供協助。煞車力道會根據衝出路面當下的狀況自動調整。
在車道標線清楚可見的道路上,此功能會在時速 65 到 140 公里 (40-87 mph)的範圍內啟用。
汽車攝影機單元掃描道路邊緣和漆繪車道標記。如果汽車即將離開道路側邊,可將汽車轉回路面上,如果介入轉向不足以避免衝出路面,也會啟用煞車。
但是,如果使用方向燈,此功能不會以轉向輔助或煞車介入。若此功能偵測到駕駛人正在主動操控車輛,也會延遲其啟動。
當此功能介入時,整合資訊儀表組上會出現相關訊息。
警告
因即將與對向來車碰撞而發出的警告及轉向輔助都會在相當逼近時才產生。
注意
此功能使用汽車的攝影機和雷達單元,它們有一定的侷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