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重校正系統方式變更參考值,例如在重負載情況駕駛。
注意
高速行駛(高於160km/h (100 mph))的胎壓,必須按照Volvo建議調整胎壓值。
TPMS以高速自動調整參考值。為了讓系統正確運作,針對高速行駛進行胎壓調整後,不應執行重新校準。
注意
校準開始時,車輛必須為靜止狀態。
使用中控台控制器進行設定,請參閱MY CAR。
按照駕駛座車門柱(前後車門之間)上的胎壓標籤將輪胎充氣至所需胎壓。
起動引擎。
打開選單系統MY CAR。
選取輪胎壓力選單。
選擇校準輪胎壓力並按OK按鍵。
以30 km/h (20 mph)以上時速至少行駛10 分鐘。
經駕駛啟動後校準程序會自動執行。校準完成後,系統並不會提供確認。
系統會使用新參考值,直到再度執行步驟1-5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