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擊警示系統的設定是經由中控台螢幕和功能表系統從MY CAR來完成,請參閱MY CAR。
警示符號打開及關閉
您可選擇要打開或關閉碰撞警示系統的聽覺及視覺警示訊號。
起動引擎時,在關閉引擎時選擇的設定就是自動恢復。
注意
「煞車輔助」與「自動煞車」功能永遠都是啟用的 - 您無法將其關閉。
燈光與聽覺訊號
引擎起動後,燈光與聽覺訊號都可關閉。此功能可在MY CAR功能表系統內啟用/關閉。如需功能表系統的描述,請參閱MY CAR。
若啟動了撞擊警示系統的燈光與聽覺警示功能,則每次起動引擎時皆會測試警示燈(請參閱插圖內的編號(1)),其方式為簡短地亮起警示燈的燈光分隔點。
聽覺訊號
警示聲響可於功能表系統 MY CAR 內單獨啟動/關閉。如需功能表系統的描述,請參閱MY CAR。
設定警告距離
警告距離會調控視覺與聲音警告觸發的距離。警告距離是在功能表系統MY CAR中設定。如需功能表系統的描述,請參閱MY CAR。
警告距離決定本系統的靈敏度。警告距離 Long 提供較早警告。先用 Long 測試,如果此設定產生過多警告,在某些情況下會引起反感,就把警告距離改變為Normal。
只有在非常例外情況下才使用警告距離Short,例如用於動作大的強力行駛。
注意
使用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時,就算碰撞警示系統處於關閉狀態,定速巡航控制系統仍會使用警示燈與警告聲。
當有發生碰撞的危險時,碰撞警示系統會警告駕駛人,但此功能無法縮短駕駛人的反應時間。
為使撞擊警示系統有效發揮作用,駕駛時請務必將距離警示的時間間隔設在 4 - 5。
注意
即使將警告距離設為Long,在某些情況下警報可能仍舊會太晚才出現,例如:當速度有很大差距時或前車重踩煞車時。
警告
沒有任何自動化系統能保證在任何狀況下都能 100 % 正確運作。因此,請勿對著人或車輛測試具自動煞車功能的撞擊警示系統 - 這可能會造成嚴重的損害及人身傷亡。
檢查設定
所要求的設定可以在中控台顯示幕上控制。利用功能表系統MY CAR 進行搜尋。
保養
為使感知器能夠正確運作,上面不能有塵土、冰及雪,且應定期使用清水及汽車清潔劑來清潔。
注意
遮蔽感知器的塵土、冰、雪會降低其功能且可能會使測量工作無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