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室內所有照明在下列情況時都可以在30 分鐘內手動打開或關閉:
- 引擎已關閉,且汽車的電氣系統處於鑰匙位置0
- 汽車已開鎖,但引擎還未起動。
前車頂照明
前閱讀燈是透過車頂控制台的相關按鍵點亮或關閉。
後車頂照明
按下各自的按鈕開啟或關閉照明。
腳部燈
腳部燈(及乘客室照明)會在有一側車門打開或關閉時點亮或關閉。
手套箱照明
手套箱蓋開啟或關閉時,手套箱照明燈自動開啟或關閉。
化妝鏡照明
蓋子開啟或關閉時,梳妝鏡的照明會相應開啟或關閉。
行李廂內的照明
尾門開啟或關閉時,行李廂照明燈相應開啟或關閉。
自動照明
乘客室照明開關有三個乘客室照明位置:
- 關閉 – 朝右側按,關閉自動照明。
- 中間位置 – 啟動自動照明。
- 開啟 – 朝左側按,乘客室照明亮起。
中間位置
乘客室照明燈開關按鈕在中間位置時,乘客室照明根據以下情況自動開啟和關閉:
如有以下情況乘客室照明亮起且保持點亮達30 秒:
- 本車是用遙控鑰匙或鑰匙片開鎖,請參閱 遙控鑰匙 - 功能或可拆卸鑰匙片 - 將車門開鎖
- 引擎已關閉,且汽車的電氣系統處於鑰匙位置0。
乘客室照明在這些情況時關閉:
- 引擎起動後。
- 汽車已上鎖。
如果有一車門開啟,則乘客室照明亮起且保持點亮達兩分鐘。
如果有任何車燈手動打開,而汽車上鎖,那麼此燈在兩分鐘後自動熄滅。
氣氛燈
當一般乘客室照明被關閉而引擎正在運轉時,為了提供低度光源並增加駕駛時的氣氛,有數個 LED 會亮起,包括一個位於車頂的照明 LED。當汽車上鎖時,這些燈光會在一般乘客室照明關閉一段時間後熄滅。利用頭燈控制裝置上的調節輪可控制其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