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可登記 15 個Bluetooth®裝置。每個裝置執行一次登記。裝置在登記後便不需要處於可見到/可搜尋狀態,只需啟用Bluetooth®。
當Bluetooth®功能啟動時,若最後連線的裝置在涵蓋範圍內,汽車會在起動後自動連線至該裝置。已連接裝置的名稱會顯示在來源的一般畫面中。若要連線至其他裝置,請按下OK/MENU並選擇變更裝置。
當該Bluetooth®裝置不在汽車的涵蓋範圍內時,會自動中斷連線。若要手動中斷裝置的連線 - 關閉裝置內的 Bluetooth。若您想從汽車將某Bluetooth®取消登記,請選擇拆除Bluetooth®裝置 。汽車之後將不會自動搜尋該裝置。
可同時連接兩個Bluetooth®裝置。一支電話 與一個媒體裝置,可在兩者間切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