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速度限制器的符號
標誌符號(連同儲存的速度「70」顯示於速度計中央)共有三種顏色,意義如下:
標誌符號顏色 | 意義 |
---|---|
黃綠色 | 自動速度限制器為啟用狀態 |
灰色 | 自動速度限制器處於待機模式 |
橙色 | 自動速度限制器處於暫時待機模式 - 例如因為無法讀取道路標誌。 |
來自道路標誌的速度資訊
自動速度限制器會使用來自路標顯示暨速限警示系統功能的速度資訊,自動調整車輛的最高速度。
路標顯示暨速限警示系統是以車輛經過的速限路標加上地圖資料為主。行經的實體標誌為第一優先,例如道路施工時就必須參考實體標誌。
如果無法分辨路標顯示暨速限警示系統並向駕駛人支援系統提供速度資訊,自動速度限制器將設為待機模式並變更為正常速度限制器。在此情況下,駕駛人必須介入,並煞車至適當速度。
路標顯示暨速限警示系統可以再次分辨並提供速度資訊時,自動速度限制器將重新啟用。
警告
即使駕駛人可以清楚看到車速相關的路標,但由路標顯示暨速限警示系統*功能提供給自動速度限制器的速限資訊可能有誤 - 在這種情況下,駕駛人必須介入並加速或煞車到適當車速。
自動速度限制器的容忍度
自動速度限制器可以設定不同的容忍度。寬限值的調整方式與在速度限制器中調整速度設定的方式相同。
例如,如果汽車遵循70 km/h (43 mph)的路標速限,駕駛人可以選擇讓汽車保持75 km/h (47 mph)。
車輛會遵循此一寬限值直到通過速限更低或更高的標誌為止- 而後車輛會改為依循新的路標速限,並將寬限值從記憶體中刪除。
注意
可選擇的最大公差為+/- 10 km/h (5 mph)。
警告
- 此功能是一項駕駛人支援輔助功能,其目的在於促進順利且安全的行駛 – 但無法處理所有交通、天氣及道路條件下的所有狀況。
- 建議駕駛人閱讀車主手冊中所有關於此項功能的段落,以得知此項功能的限制以及駕駛人在使用系統前應注意的事項。
- 駕駛人支援無法取代駕駛人的注意力及判斷能力。駕駛人必須負責確保車輛遵循現行交通法規,以適當車速安全行駛,並與其他車輛保持適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