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向來車進入您的車道且碰撞無法避免時,City Safety可降低車速以便降低撞擊的力道。
您的愛車 | |
對向來車 |
為了讓本功能發揮作用,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您的車輛車速必須在4 km/h (3 mph)以上
- 路段必為直線道路
- 車道必須具有明顯車道標線
- 您的汽車必須在自己的車道內直線前進
- 對向來車必須在您汽車的車道標線內
- 來車必須開啟頭燈
- 此功能僅能處理「正面對撞」
- 此功能只能偵測四輪車輛。
注意
此功能使用汽車的攝影機和雷達單元,它們有一定的侷限性。
警告
駕駛人支援僅會在雷達單元偵測到障礙物後發出警告─因此有可能漏發或遲發警告。
- 切勿等待警示或介入。請視狀況需要踩下煞車。
警告
- 此功能是一項駕駛人支援輔助功能,其目的在於促進順利且安全的行駛 – 但無法處理所有交通、天氣及道路條件下的所有狀況。
- 建議駕駛人閱讀車主手冊中所有關於此項功能的段落,以得知此項功能的限制以及駕駛人在使用系統前應注意的事項。
- 駕駛人支援無法取代駕駛人的注意力及判斷能力。駕駛人必須負責確保車輛遵循現行交通法規,以適當車速安全行駛,並與其他車輛保持適當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