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速差大於以下指定速度,City Safety自動煞車功能無法預防碰撞,但可減輕碰撞後果。
車輛
對於前方車輛,City Safety可將速度降低最多60 km/h (37 mph)。
自行車騎士
對於自行車騎士,City Safety可將速度降低最多50 km/h (30 mph)。
行人
對於行人,City Safety可將速度降低最多45 km/h (28 mph)。
大型動物
如果有碰撞大型動物的風險,City Safety可將車速降低最多15 km/h (9 mph)。
大型動物煞車功能的主要目的在於降低超速衝擊的力量,其在車速為70 km/h (43 mph)以上時效果最好,若車低於此標準則效果較不顯著。
City Safety的子功能
- 撞擊警示
- 煞車支援
- 自動煞車
以下文字說明這三項程序的詳細過程:
1 - 撞擊警示
會先警告駕駛人可能即將發生碰撞。
若車輛配備有抬頭顯示器*,警告會以閃爍燈號的形式顯示在擋風玻璃上。
注意
City Safety可以偵測到汽車前方靜止不動或同向移動的行人、自行車騎士或車輛。City Safety也能偵測到穿越汽車前方道路的行人、自行車騎士或大型動物。
若即將撞擊行人、大型動物、自行車騎士或車輛,系統會用視覺、聽覺及煞車脈衝警告來引起駕駛人的注意。若車速低或者是駕駛人突然煞車或加速,則無法提供煞車脈衝警告。煞車脈衝頻率會依據車速變化。
2 - 煞車支援
如果在提出撞擊警示後碰撞危險進一步增加,則會啟動煞車支援功能。
若系統認為煞車力量不足以避免碰撞,煞車支援功能也可加強駕駛人的煞車動作。
3 - 自動煞車
自動煞車功能會在最後啟動。
若駕駛人在此情況下尚未開始採取迴避行動且發生碰撞的危險相當明確,則不論駕駛人是否踩了煞車,自動煞車功能都會發揮作用。為降低碰撞速度,煞車時會全力煞車,若以有限力量煞車足以避免碰撞,也會以有限煞車力煞車。
自動煞車功能啟用時,安全帶張緊器可隨之啟動。
在某些情況下,自動煞車的動作可能是以輕微煞車開始,漸進至完全煞車。
在City Safety成功預防與靜止物碰撞之後,車輛會保持不動,等候駕駛人採取主動行動。如果本車是因前方慢速車而煞車制動,那麼,車速就會降低到如同前方汽車保持的速度。
注意
駕駛人只要踩下油門,就可中斷煞車的介入。
注意
當City Safety此功能已啟用並制動煞車時,駕駛人顯示器會顯示一則文字訊息,指出該功能為啟用狀態或已經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