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覽
連接
注意
使用之前不要破壞該罐子的密封。密封在膠罐旋入時就會打開。
警告
使用補胎系統時請牢記以下重點:
- 密封膠瓶中裝有1)天然橡膠乳膠、2) 乙二醇。這些物質若吞食會對人體有害。
- 此瓶中的內容物可能造成皮膚過敏反應,或可能對呼吸道、皮膚、中央神經系統及眼睛造成其他危害。
預防措施:
- 請將其放置於兒童無法觸及之處。
- 吞食對身體有害。
- 避免長時間或重複接觸皮膚。若密封膠接觸到衣物,請將之除去。
- 觸摸後請徹底清洗。
急救措施:
- 皮膚:以肥皂及清水清洗受到影響的皮膚部位。若出現症狀請就醫診治。
- 眼睛:以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間或拉起上下眼瞼。若出現症狀請就醫診治。
- 吸入:將接觸人員移動至可呼吸新鮮空氣之處。若刺激症狀持續,請就醫診治。
- 誤食:除非醫療人員指示,否則切勿催吐。請就醫診治。
- 棄置:此材料及其容器請棄置於危險或特殊廢棄物收集處。
警告
- 使用刺穿修理套件時不要將瓶子拆下。
- 使用刺穿修理套件時不要將空氣軟管拆下。
如果是在交通繁忙地點補胎,請架設三角警告標誌並開啟危險警示燈。
若刺穿是由釘子或類似物品造成,請將之留在輪胎內。如此有助封補破洞。
將貼附在壓縮機一側的速度上限標籤撕下。將之張貼在擋風玻璃上醒目處,做為遵守速限的提醒。使用輪胎緊急刺穿修復套件後,行車時速不應超過時速80公里 (50 mph)。
確定點火開關在位置0(關),然後取出電線和空氣軟管。
轉開壓縮機的橙色帽蓋,然後轉開密封膠罐的塞子。
將瓶身轉入至瓶座底部。
瓶身及瓶座配備有倒鉤,以防密封膠漏出。當瓶身轉入時,無法再次從瓶座轉出。拆卸瓶身的作業必須在服務廠進行1。
警告
請勿轉開瓶子,為了防止洩漏,裡面安裝了反向扣。
鬆開輪胎防塵蓋,將空氣軟管氣嘴接頭旋緊到輪胎氣嘴的螺紋盡頭。
確認空氣軟管上的降壓閥完全鎖入。
將電線連接至最近的 12 V 插座並發動車輛。
注意
操作壓縮機時,務必確定沒有其他12 V插座正在使用中。
警告
當引擎運轉時,請勿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將兒童留在車內。
警告
吸入汽車排放的廢氣可能會帶來致命危險。請勿讓引擎在密閉區域或缺乏充分通風的地區運轉。
啟動壓縮機,請將開關撥到位置I(開)。
警告
操作壓縮機時切勿站在輪胎旁邊。如果出現裂痕或不平現象,就必須立即關閉壓縮機。行程不可繼續。呼叫道路救援將車輛拖吊至輪胎中心。Volvo建議您前往授權輪胎中心。
注意
當壓縮機啟動時,壓力可能會增加到 6巴 (88 psi),但壓力會在約30秒後下降。
將輪胎充氣7分鐘。
重要
壓縮機的韻晴時間不可超過10分鐘 - 否則可能過熱。
關閉壓縮機,檢查壓力錶上的壓力。最低壓力是1.8巴 (22 psi),最高是3.5巴 (51 psi)。如果輪胎壓力太高,請用減壓閥釋放空氣。
警告
若壓力低於1.8巴 (22 psi) ,表示輪胎破洞太大。行程不可繼續。呼叫道路救援將車輛拖吊至輪胎中心。Volvo建議您前往授權輪胎中心。
關閉壓縮機,然後斷開電線。
將空氣軟管從輪胎氣嘴上轉下,再將防塵蓋裝回輪胎上。
注意
- 為避免砂礫、塵土等損害閥門,請務必在為輪胎充氣後裝回防塵蓋。
- 僅可使用塑膠防塵蓋。金屬防塵蓋會生鏽並變得難以取下。
將保護蓋裝回空氣軟管上,以防剩餘密封膠漏出。將設備放入行李廂區域。
以不超過時速80 km/h (50 mph)立即行駛至少3公里(2哩),讓密封膠均勻密封輪胎,接著執行後續檢查。
警告
在前幾圈轉動中,輪胎會從刺穿孔中噴出一些密封膠。駛離時應確定無人站在車旁,以免被密封液噴到。距離應為2公尺(7呎)以上。
後續檢查
將空氣軟管接至輪胎氣嘴上,並將閥件連接轉到輪胎氣嘴螺紋的底部。壓縮機必須關閉。
讀取壓力錶上的輪胎壓力。
- 如果輪胎壓力低於1.3巴 (19 psi),表示輪胎未完全密封。此時不可繼續行駛。呼叫道路救援或拖吊服務。
- 如果輪胎壓力超過1.3巴(19 psi),必須將輪胎充氣至駕駛座車門柱上輪胎壓力標籤所指定的壓力(1巴 = 100 kPa = 14.5 psi)。如果輪胎壓力太高,請用減壓閥釋放空氣。
警告
定期檢查輪胎壓力。
Volvo 建議您將車輛開到最近處的Volvo授權維修中心以更換/修理損壞的輪胎。並通知授權維修中心人員輪胎含有密封膠。
密封膠罐與軟管在使用後必須更換。Volvo建議您委請Volvo授權維修中心進行更換作業。
警告
以密封膠補過的車胎最多只能再行駛200公里(120英里)。
注意
壓縮機為電氣設備。請遵循當地的廢棄物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