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在高速公路及長直幹道上長途行駛時,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功能可使汽車駕駛起來更輕鬆。
駕駛人選擇想要的車速以及與前車的時間間隔。如果攝影機與雷達單元偵測到前車速度較慢,將透過預設時間間隔自動調整車速。當前方道路道路再次通暢時,汽車就會回到所選擇的速度。
警告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是一項駕駛人輔助功能,並不能應付所有交通狀況、氣候或道路條件。
駕駛人必須隨時注意當下的交通狀況,並且在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未保持適當的車速或時間間隔時介入。
請閱讀『車主手冊』中所有和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系統有關的節次以了解其限制,這是駕駛人在使用該功能前應知悉的事項。
縱使使用了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駕駛人也必須隨時負責維持正確的時間間隔與車速。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會利用加速與制動來調控車速。使用煞車調整車速時,煞車發出些微聲響屬於正常狀況。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目的在於以平穩方式控制速度。在需要緊急煞車的情況下,駕駛人必須自行煞車。這適用於速度差異大或者前車急煞車時。由於雷達單元的限制,可能會意外煞車或完全不煞車。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的目標,在於跟隨同車道內的前方車輛,並與該車維持駕駛人所設定的時間間隔。若雷達單元未偵測到前方有車,則車輛會維持駕駛人所設定儲存的速度。若前車的速度增加並超出儲存的速度,也會發生這種情形。
-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可跟隨一輛速度範圍從靜止到時速 200 公里(125 mph)的車輛。
-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可跟隨一輛速度範圍從30 km/h (20 mph)到200 km/h (125 mph)的車輛。
警告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並非避免碰撞的駕駛系統。如果本系統不能發現一輛前方車輛,駕駛人必須就必須介入。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不會因為人、動物,或腳踏車、摩托車之類的小型車輛而煞車。也不用於高度較低的拖車、對面來車、慢行或停止不動的車輛或物體。
例如市區行車時、經過十字路口時、行駛於濕滑道路時、路面積水或融雪時、下大雨/大雪時、能見度不佳時、行經蜿蜒道路或濕滑路面時,請勿使用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
重要
概覽
控制
若車輛配備有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選項,駕駛人可變換使用CC或ACC - 請參閱「在定速巡航控制與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之間切換」。
駕駛人螢幕
有關不同交通狀況的符號組合-請參閱「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符號與訊息」標題的說明。
碰撞風險警示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使用煞車踏板的約 40%煞車能力。如果汽車需要以比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煞車力更大的力道煞車而駕駛人未煞車,就會以警示燈與警示聲響警告駕駛人必須立即介入。
警告
抬頭顯示器*
若車輛配備有平視顯示器,警告會以閃爍燈號的形式顯示在擋風玻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