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側邊標記/邊線清楚可見的道路上,此功能會在時速65-140公里 (40-87 mph) 的範圍內啟用。
攝影機掃描道路邊緣和漆繪側邊標記。若車輛即將跨越道路邊緣,衝出路面緩和功能會將車輛主動轉向回到道路上。此外,若發現轉向介入仍不足以避免車輛衝出道路,系統也會啟用煞車介入。
如果使用方向燈,衝出路面緩和功能不會以轉向輔助或煞車介入。如果此功能偵測到駕駛人正在主動駕駛車輛,衝出路面緩和功能會短暫停用。
此功能具有兩種啟用等級:
- 僅轉向輔助
- 以煞車介入轉向輔助
具有轉向輔助的衝出路面緩和功能
具有轉向輔助和煞車介入的衝出路面緩和功能
煞車介入可在單憑轉向輔助不足以改善情況時提供協助。煞車力道會根據衝出路面當下的狀況自動調整。
衝出路面緩和功能Run-off Mitigation的設定
衝出路面緩和功能可選擇- 駕駛人可藉由將中央顯示器的頂端畫面向下拖曳並搜尋以下,選擇開或關:
啟用衝出路面緩和功能:
- 選擇車道輔助系統, 防止車道偏離之轉向輔助的框格 - 即可啟用此功能。
衝出路面緩和功能在引擎關閉當時的設定會保留至下次引擎發動時。
衝出路面緩和功能Run-off Mitigation的限制
在某些惡劣條件下,衝出路面緩和功能可能無法正確發揮協助駕駛人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將此功能關閉。
此種條件例如是:
- 道路施工
- 冬季路況
- 狹窄道路
- 路面太差
- 過於「賽車式」的駕駛風格
- 惡劣天候導致能見度降低
- 沒有車道側線標記或車道側線標記不清晰的道路
- 車道側邊標記以外的銳利邊緣或線條。
警告
衝出路面安全防護功能只是一項駕駛人輔助功能,並不會在所有駕駛情況或者交通情況、氣候或道路條件下介入。
此功能偵測不到路邊的隔板、軌道或類似障礙物。
就安全地駕駛車輛及遵守相關法令及道路交通規則而言,駕駛人永遠都必須負起最終責任。
注意
此功能所仰賴的車輛攝影機單元有其整體限制,請參閱「攝影機單元限制條件」一節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