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之變更
當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正在跟隨一台速度低於時速 30 公里 (20 mph)的車輛時,若其目標從移動中車輛移到一台靜止車輛,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會為該靜止車輛煞車。
警告
當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正在跟隨一台速度超過約時速 30 公里 (20 mph)的車輛時,若其目標從移動中車輛移到一台靜止車輛,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會忽略該靜止車輛,並選用之前儲存的速度。
- 然後駕駛必須親自介入並踩下煞車。
跟隨目標變換時的自動待機模式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會關閉並設定在待機模式:
- 當車速低於每小時5公里(3 mph)且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不確定跟隨的目標是靜止車輛還是如減速丘等其他物體時。
- 當速度低於每小時5公里(3 mph)且前車轉向離開,導致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不再有跟隨目標時。
自動煞車
在緩慢的車流中或在紅綠燈前短暫停車時,若停車時間不超過3 秒左右,汽車會自動繼續行駛 - 如果在前車再度移動前需要停更長的時間,則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會以自動煞車的方式處於待機模式。
以下列一種方式重新啟用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 請按方向盤按鍵 。
- 踩下加油踏板。
若前車在 6 秒內開始移動,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會恢復跟隨前車。
注意
ACC最多可保持汽車停止不動 5 分鐘。此後駐車煞車會開始作用,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則會關閉。
必須先放開駐車煞車,才能重新啟動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自動煞車中斷
在某些狀況下,自動煞車在達到靜止時會終止,且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會進入待機模式。這表示煞車會被釋放且汽車可能會開始滑移 - 因此,為了維持本身的位置,駕駛人必須介入並自行煞住汽車。
上述現象可能發生於以下情況:
- 駕駛人將腳踩在煞車踏板上
- 已使用駐車煞車
- 排檔桿移至P、N或R 檔位
- 駕駛人將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設定為待機模式。
駐車煞車的自動啟用
在某些時候,系統會使用駐車煞車以保持車輛的靜止狀態。
如果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使用煞車踏板保持車輛靜止,當有以下情況時,會啟用駐車煞車:
- 駕駛人打開車門或鬆開所繫的安全帶
- ACC使車輛保持不動超過約 5 分鐘
- 煞車過熱
- 引擎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