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覽
連接
警告
使用補胎系統時請牢記以下重點:
- 補胎劑瓶中裝有天然橡膠乳膠。此物質若吞食會對人體有害。
- 此瓶中的內容物可能造成皮膚過敏反應,或可能對呼吸道、皮膚、中央神經系統及眼睛造成其他危害。
預防措施:
- 請將其放置於兒童無法觸及之處。
- 吞食對身體有害。
- 避免長時間或重複接觸皮膚。若補胎劑接觸到衣物,請將之除去。
- 觸摸後請徹底清洗。
急救措施:
- 皮膚:以肥皂及清水清洗受到影響的皮膚部位。若出現症狀請就醫診治。
- 眼睛:以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間或拉起上下眼瞼。若出現症狀請就醫診治。
- 吸入:將接觸人員移動至可呼吸新鮮空氣之處。若刺激症狀持續,請就醫診治。
- 誤食:請就醫診治。
- 棄置:此材料及其容器請棄置於危險或特殊廢棄物收集處。務必遵循國家和地方環保規範。
警告
使用刺穿修理套件時,不要將瓶子或空氣軟管拆下。
注意
如果穿刺孔是由釘子或類似物所造成,請將其留在輪胎上。這樣有助於密封穿刺孔。
準備事項
如果是在交通繁忙地點補胎,請架設三角警告標誌並開啟危險警示燈。
將貼附在壓縮機一側的速度上限標籤撕下。將之張貼在擋風玻璃上醒目處,做為遵守速限的提醒。使用輪胎緊急刺穿修復套件後,行車時速不應超過時速80公里 (50 mph)。
此外,取下警示貼紙並將之貼牢在輪圈側邊,防止脫落。
確定點火開關在位置0(關),然後取出電線和空氣軟管。
將補胎劑瓶安裝到壓縮機,然後順時針轉動90度。
瓶身配備有逆止閥,除非裝在壓縮機上,否則液體不會流出。
將空氣軟管連接到瓶子開口,然後順時針轉動90度。
鬆開輪胎防塵蓋,將空氣軟管氣嘴接頭旋緊到輪胎氣嘴的螺紋盡頭。
開始刺穿修復
將電線連接至最近的 12 V 插座並發動車輛。
注意
操作壓縮機時,務必確定沒有其他12 V插座正在使用中。
警告
當汽車運轉時,請勿在無人監督的情況下將兒童留在車內。
啟動壓縮機,請將開關撥到位置I(開)。
壓縮機啟動時,壓力最高可增加到7巴 (102 psi),但約30秒後會降壓。
警告
操作壓縮機時切勿站在輪胎旁邊。如果出現裂痕或不平現象,就必須立即關閉壓縮機。行程不可繼續。呼叫道路救援將車輛拖吊至輪胎中心。Volvo建議您前往授權輪胎中心。
將輪胎充氣7分鐘。
重要
壓縮機的韻晴時間不可超過10分鐘 - 否則可能過熱。
關閉壓縮機,檢查壓力錶上的壓力。最低壓力是1.8巴 (26 psi),最高是2.5巴 (36 psi)。如果輪胎壓力太高,請用減壓閥釋放空氣。
必須先取出密封液瓶才能接觸到減壓閥。請按照以下順序取出液瓶:
- 將空氣軟管從輪胎閥上拆下。
- 將空氣軟管從瓶身上拆下。
- 將液瓶從壓縮機上拆下。
- 將空氣軟管直接接到壓縮機上。
- 將空氣軟管重新接到輪胎閥上。
- 透過按下減壓閥釋放空氣。
警告
若壓力低於1.8 bar (26 psi),表示輪胎破洞太大。行程不可繼續。呼叫道路救援將車輛拖吊至輪胎中心。Volvo建議您前往授權輪胎中心。
關閉壓縮機,然後斷開電線。
將空氣軟管從輪胎氣嘴上轉下,再將防塵蓋裝回輪胎上。
注意
- 為避免砂礫、塵土等損害閥門,請務必在為輪胎充氣後裝回防塵蓋。
- 僅可使用塑膠防塵蓋。金屬防塵蓋會生鏽並變得難以取下。
清潔空氣軟管,拿到旁邊小心確認密封液體沒有洩漏。
以不超過時速80 km/h (50 mph)立即行駛至少3公里(2哩),讓密封膠均勻密封輪胎,接著執行後續檢查。
警告
在前幾圈轉動中,輪胎會從刺穿孔中噴出一些補胎劑。駛離時應確定無人站在車旁,以免被補胎劑噴到。距離應為2公尺(7呎)以上。
後續檢查
將空氣軟管接至輪胎氣嘴上,並將閥件連接轉到輪胎氣嘴螺紋的底部。壓縮機必須關閉。
讀取壓力錶上的輪胎壓力。
- 如果輪胎壓力低於1.3巴 (19 psi),表示輪胎未完全密封。此時不可繼續行駛。呼叫道路救援或拖吊服務。
- 如果輪胎壓力超過1.3巴(19 psi),必須將輪胎充氣至駕駛座車門柱上輪胎壓力標籤所指定的壓力(1巴 = 100 kPa = 14.5 psi)。如果輪胎壓力太高,請用減壓閥釋放空氣。
警告
定期檢查輪胎壓力。
Volvo 建議您將車輛開到最近處的Volvo授權維修中心以更換/修理損壞的輪胎。並通知授權維修中心人員輪胎含有密封膠。
密封膠罐與軟管在使用後必須更換。Volvo建議您委請Volvo授權維修中心進行更換作業。
警告
以補胎劑補過的車胎最多只能再行駛200公里(120英里)。
注意
壓縮機為電氣設備。請遵循當地的廢棄物管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