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燈
車輛停止或停妥時,可用位置燈提醒其他用路人此處有車。操作方向盤撥桿開關上的轉動環可開啟位置燈。
將調節環轉到位置- 位置燈開啟(同時開啟車牌照明)。
如果汽車處於駕駛模式,會開啟晝行燈,而非開啟前方位置燈。
若車輛不動而非行駛中,轉動環可從其他位置移動至位置燈位置,只開啟位置燈而非其他照明。
當以10公里/小時(約6 mph)以下車速行駛30秒以上時,或若車速超過10公里/小時(約 6 mph),晝行燈會亮起。駕駛人應轉至以外的位置。
若在天色昏暗時開啟尾門,後方位置燈會亮起(若尚未點亮)以警示從後方趨近的用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