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駕駛人支援自動煞車
在慢速車陣中及車輛靜止時的煞車功能
在緩慢移動的車流中、或在紅綠燈前短暫停車時,倘若停車時間不超過3秒左右,車輛會自動恢復行駛 - 倘若停車時間較長,在前方車輛再度開始移動之前,駕駛人支援功能便會採用自動煞車而設定為待機模式。
以下列方式之一重新啟用此功能:
- 請按方向盤按鍵 。
- 踩下加油踏板。
若前車在約6秒內開始移動,此功能會恢復跟隨前車。
警告
使用方向盤按鈕恢復速度後,車速可能大幅提高。
警告
駕駛人支援僅會在雷達單元偵測到障礙物後發出警告─因此有可能漏發或遲發警告。
- 切勿等待警示或介入。請視狀況需要踩下煞車。
注意
駕駛人支援最多可保持汽車停止不動10分鐘 - 接著駐車煞車會開始作用,此功能則會關閉。
必須先解除駐車煞車,然後才能夠重新啟動駕駛人支援。
自動煞車中斷
在某些狀況下,自動煞車在達到靜止時會終止,且此功能會進入待機模式。這表示煞車會被釋放且汽車可能會開始滑移 - 因此,為了使車身定止,駕駛人必須介入並自行煞住汽車。
上述現象可能發生於以下情況:
- 駕駛人將腳踩在煞車踏板上
- 已使用駐車煞車
- 排檔桿移至P、N或R 檔位
- 駕駛人將此功能設定為待機模式。
駐車煞車的自動啟用
在某些情況下,會使用駐車煞車保持車身定止。
如果此功能使用煞車踏板保持車輛靜止,當有以下情況時,會啟用駐車煞車:
- 駕駛人打開車門或鬆開所繫的安全帶
- 此功能使車輛保持不動超過約 10 分鐘
- 煞車過熱
- 駕駛人手動關閉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