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定速巡航控制功能的跟隨目標
變更跟隨目標
當駕駛人支援系統以低於時速30公里 (20 mph) 的速度跟隨另一輛車時,若將目標車輛從移動中的車輛改為靜止的車輛,則駕駛人支援系統會依靜止的車輛而逐漸慢下來。
警告
當駕駛人支援正在跟隨一台速度超過約時速 30 公里(20 mph)的車輛時,若其目標從移動中車輛移到一台靜止車輛,駕駛人支援會忽略該靜止車輛,並加速至之前儲存的速度。
- 然後駕駛必須親自介入並踩下煞車。
跟隨目標變換時的自動待機模式
駕駛人支援系統會關閉並設為待機模式:
- 當車速低於時速5公里 (3 mph) 且駕駛人支援系統無法確定跟隨目標為靜止車輛或例如減速丘等其他物體時。
- 當車速低於時速5公里 (3 mph) 且前車轉向離開,導致駕駛人支援系統不再有跟隨目標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