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車距控制巡航系統*的待機模式

主動車距控制巡航系統1 (ACC2)可關閉並設為待機模式。此功能可以自動執行或由駕駛人啟動。

待機模式表示已在整合資訊儀錶組中選取此功能,但未啟動。因此主動車距控制巡航系統不會調節跟隨前車的速度或距離。

駕駛人介入時的待機模式

若發生以下任一情況,主動車距控制巡航系統會停用並進入待機模式:
  • 踩下煞車踏板。
  • 檔位選擇器移至N檔。
  • 駕駛人將車速維持在高於儲存速度的時間超過1分鐘
  • 踩下離合器踏板超過1分鐘 – 適用於手排車。

踩油門踏板暫時性地增加車速,例如在超車時,並不會影響到設定 - 鬆開油門踏板時汽車會恢復到最後儲存的速度。

 警告

  • 主動車距控制巡航系統處於待機模式時,駕駛人必須介入調節速度以及與前車距離。
  • 當主動車距控制巡航系統處於待機模式且車輛與前車距離過近時,可能會改由距離警告*功能向駕駛人提出距離過近警告。

自動待機模式

 警告

在自動待機模式下,系統會透過聲音訊號及整合資訊儀錶組中的訊息來警告駕駛人。
  • 駕駛人必須調節車速、視需要使用煞車並維持與前車的適當距離。
發生以下情況時會進入自動待機模式:
  • 主動車距控制巡航系統所仰賴的任何一個系統停止運作,例如穩定性控制/防止打滑(ESC3)。
  • 駕駛人打開車門。
  • 駕駛人解下安全帶。
  • 引擎轉速過低/過高。
  • 一或多個車輪失去牽引力。
  • 煞車溫度太高。
  • 已使用駐車煞車。
  • 攝影機與雷達單元被如積雪或大雨覆蓋(攝影機鏡頭/無線電波受到阻擋)。
  • 當車速低於5 km/h(3 mph)且ACC無法確定前方為靜止車輛或例如減速丘等其他物體時。
  • 當車速低於5 km/h(3 mph)且前車轉向離開,導致ACC不再有跟隨目標時。
  • 車速降低至30 km/h (20 mph)以下 - 僅適用於設有手排變速箱的車輛。
  1. * 選配/附件。
  2. 1 此項功能可能為標配或選配,依市場而定。
  3. 2 Adaptive Cruise Control
  4. 3 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