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變更儲存的速度
:增加儲存的速度。 | |
:降低儲存的速度。 | |
儲存的速度。 |
短按或長按方向盤按鍵 (1)或 (2)以變更設定的速度:
- 短按:每按一下會使速度以+/- 5 km/h (+/- 5 mph)的差額改變。
- 按壓不放:將速度指示器(3)移動到需速度後,放開按鈕。
- 最後一次按壓按鈕儲存於記憶體中,及完成車速設定。
若駕駛人在按下方向盤按鈕 之前就踩下油門增加車速,而且按下按鈕時腳仍踩在油門上,則儲存的速度就會是按鈕按下時的車速。
踩油門踏板暫時性地增加車速,例如在超車時,並不會影響到設定 - 鬆開油門踏板時汽車會恢復到最後儲存的速度。
自排變速箱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可跟隨一輛速度範圍從靜止到時速 200 公里(125 mph)的車輛。
請注意,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可接受的最低設定速度為每小時30公里(20 mph) - 雖然該系統可跟隨其他車輛一直到時速0公里,但不能選擇/儲存低於每小時30公里(20 mph)的車速。
可選擇的最高車速為200 km/h (125 mph)。
手排變速箱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可跟隨一輛速度範圍從30 km/h (20 mph)到200 km/h (125 mph)的車輛。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的最低可編程速度是30 km/h (20 mph) - 最高速度是200 km/h (125 m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