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和停用警報器
車輛上鎖時會啟動警報,而車輛開鎖時會解除。
注意
若沒有啟動警報,無法將汽車上鎖。例如若汽車停駐在渡輪上,應改為使用降低警報等級功能。
使用非正常運作狀態的鑰匙關閉警報
即使鑰匙無法作用,例如電池沒電,也可打開車鎖並解除警報。
以可拆卸的金屬鑰匙片開啟駕駛座車門。
警報器會被觸動。
將鑰匙放在前座中央扶手控制台杯架中備份讀取器的鑰匙符號上。
順時針旋轉點火開關轉盤,然後放開。
警報器已關閉。
注意
要以備用讀取器讀取鑰匙時,確認置杯架與其他鄰近鑰匙、金屬物體和電子設備(例如手機、平板、筆記型電腦或充電器)分開。這些物體可能會干擾功能。
解除被觸發的警報
按下鑰匙上的開鎖鈕,或將點火開關轉盤順時針旋轉後放開,藉此將車輛設定於點火開關位置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