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lot Assist*
Pilot Assist有助於在高速公路及幹道的緩慢車流中-低於50 km/h (30 mph)-提升駕駛舒適度。
駕駛人設定與前車的理想時間間隔。Pilot Assist 會以攝影機與雷達單元掃描前車及車道標線。系統會以自動速度調整功能維持預設時間間隔,同時以轉向輔助將車輛定位在車道中。
Pilot Assist轉向輔助考量前車車速及車道標記。駕駛人可隨時忽略Pilot Assist轉向建議並轉向進入其他方向,例如變換車道或閃避路上障礙物。
若攝影機與雷達單元並未感應到車道標記或前車,Pilot Assist就會進入待機模式。
當Pilot Assist處於待機模式且本車過於靠近前車時,系統會改以距離警告功能警示駕駛人車距不足(請參照本節末段的距離警告說明)。
警告
Pilot Assist是一項駕駛人輔助功能,並不能應付所有駕駛情況或者交通情況、氣候或道路條件。
駕駛人必須一直注意當時交通狀況,若Pilot Assist所維持的速度或距離不適當,駕駛就必須介入。
請閱讀車主手冊中所有與此功能相關的節次以了解其限制,這是駕駛人在使用該功能前應知悉的事項。
Pilot Assist僅能在車道兩側的路面上均繪設明顯車道線的情況下使用。其他情況下使用,均會增加和本功能無法偵測的環境阻礙物碰撞之風險。
即便使用了Pilot Assist功能,駕駛人也必須隨時負責維持適當的距離與車速。
Pilot Assist會試圖以流暢方式調節車速。在需要緊急煞車的情況下,駕駛人必須自行煞車。這牽涉到速度的大幅差異,或者如果前方車輛猛踩煞車。由於攝影機與雷達單元的限制,可能會意外煞車或完全不煞車。
Pilot Assist功能的儲存車速預設為50 km/h (30 mph)且不可調整-若前車速度提高至50 km/h (30 mph)以上,且超出合理距離,Pilot Assist即進入待機模式。
重要
Pilot Assist會利用加速與制動來調控車速。煞車裝置由Pilot Assist使用時發出一點聲音係屬正常。
警告
Pilot Assist並不具有避免碰撞的功能。如果本系統不能發現一輛前方車輛,駕駛人必須就必須介入。
Pilot Assist不會因為人、動物,或腳踏車、摩托車之類的小型車輛而煞車。也不用於高度較低的拖車、對面來車、慢行或停止不動的車輛或物體。
例如市區行車時、交通繁忙時、經過十字路口時、行駛於濕滑道路時、路面積水或融雪時、下大雨/大雪時、能見度不佳時、行經蜿蜒道路或濕滑路面時,請勿使用Pilot Assist。
概覽
控制
駕駛人螢幕
碰撞風險警示
Pilot Assist使用約 40%的腳煞車能力。如果汽車需要以比Pilot Assist煞車力更大的力道煞車而駕駛人未煞車,則City Safety會以警示燈與警示聲響警告駕駛人必須立即介入。
注意
抬頭顯示器*
若車輛配備有平視顯示器*,警告會以閃爍燈號的形式顯示在擋風玻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