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報1
例如,若車輛遭到侵入,警報就會作用。
啟用的警報器在下列情況中會觸發警報:
若警報系統出現故障,駕駛人顯示器上會顯示符號及警報系統故障 需要維修訊息。在此情況下,請聯絡維修中心。我們建議您聯繫Volvo授權維修中心。
注意
請勿嘗試自行修理或改造警報系統內的元件。任何此類行為都會對保險條款造成影響。
注意
在乘客車廂內監測到人體動作 - 氣流也記錄下來的情況下,動作感知器會觸發警報器。基於這個原因,如果在車窗或全景式天窗*打開的情況下離開汽車,或使用了乘客車廂加熱器,就會觸發警報器。
要避免這種情況:在離開汽車之前請妥善關閉車窗/全景式天窗。如果要使用車上的整合式駐車加熱器(或可攜式電加熱器) - 請將來自出風口轉開,以免氣流指向乘客室。或者使用降低的警報層級 - 請參閱本文後續說明。
啟動警報系統
若車輛配備有電動尾門,則也可使用尾門下緣的按鈕來將車輛上鎖並啟動警報功能。
關閉警報
解除被觸發的警報
按下遙控鑰匙上的開鎖鈕,或將發動旋鈕轉至START後放開,藉此將車輛設定於點火開關位置I。
注意
- 請記住,警報會在汽車上鎖時啟動。
- 若有任一車門從車內打開,會觸發警報。
警報訊號
警報器被觸發時,會發生以下情況:
- 警笛會鳴響 30秒,或直到警報器關閉為止。
- 方向燈會閃爍5分鐘或直到警報器關閉為止。
若將啟動警報的車門放著不關,警報週期會重複最多10 次3。
鎖與警報指示燈
儀錶板上有紅色的LED指示燈指示警報系統狀態:
- LED指示燈不亮 – 警報器未設警。
- LED 每隔一秒閃爍一次 – 警報器進入設定警戒狀態。
- 警報器解除後,LED 會快速閃爍長達30 秒,或直到將點火開關轉盤轉至START後放開以選擇點火開關位置I為止—警報器已經觸發。
降低警報防護
降低警報防護表示動作與傾斜偵測器可暫時關閉。
如要避免意外觸發警報 - 例如將愛犬留在上鎖的車內或在用火車或輪渡運輸汽車時 - 可暫時關閉動作感知器和傾斜偵測器。此程序與暫時停用閉鎖功能的程序相同。可從中央顯示器的功能畫面按下已降低防盜來執行相同設定。
若需更多資訊,請參閱「閉鎖功能」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