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重新啟用定速巡航控制

定速巡航控制(Cruise Control - CC)可暫時停用,設為待機模式,之後再重新啟用。
P5-1507-CC rattknappar-1
功能按鈕與符號。

停用定速巡航控制並將之設置為待機模式

按下方向盤按鍵P5-1507-Symbol 5x3,5-CC rattknapp Centrum-V (2)。
駕駛人顯示器的速度限制標記與符號從白色變為灰色 — 表示定速巡航控制暫時停用,駕駛人可暫時超過設定的車速。

駕駛人介入時的待機模式

若採取以下操作,定速巡航控制會暫時停用並設為待機模式:
  • 踩下腳煞車
  • 檔位選擇器移至N檔位
  • 駕駛人將車速維持在高於儲存速度的時間超過1分鐘

此時駕駛人必須調節車速。

踩油門踏板暫時性地增加車速,例如在超車時,並不會影響到設定 - 鬆開油門踏板時汽車會恢復到最後儲存的速度。

自動待機模式

如有以下情況,定速控制會暫時關閉並進入待機模式:
  • 車輪失去抓地力
  • 引擎轉速太低/高
  • 煞車溫度過高
  • 車速低於30 km/h (20 mph)。

此時駕駛人必須調節車速。

從待機模式重新啟用定速巡航控制

按下方向盤按鍵P5-1507-Symbol 5x3,5-CC rattknapp Återuppta hastighet (1)。
駕駛人顯示器的定速巡航控制標記和符號從灰色變為白色 — 車輛會再次跟隨最新儲存的速度。

按下方向盤按鍵P5-1507-Symbol 5x3,5-CC rattknapp Centrum-V (2)。
駕駛人顯示器的定速巡航控制標記和符號從灰色變為白色 — 車輛會跟隨目前速度。

 注意

當藉由按下方向盤按鈕P5-1507-Symbol 5x3,5-CC rattknapp Återuppta hastighet來恢復速度時,可能會發生標示車速增加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