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火開關位置

車輛的電氣系統可設定於不同層級/位置,並據以提供不同功能。

為了要在引擎關閉的狀態下使用有限數量的功能,車輛的電氣系統可設定為3個不同層級 - 0III。在車主手冊中,這些層級被稱為「點火開關位置」。

下表列出可在各點火開關位置/層級使用的功能:

層級功能
0
  • 里程錶、時鐘和溫度計亮起。
  • 電動座椅可調整。
  • 電動窗可以使用。
  • 中央顯示器啟動且可使用。
  • 可以開啟音響。

這些功能在此點火開關位置是以時間控制,會在一段時間後自動關閉。

I
  • 可使用全景式車頂、電動窗、乘客室內的 12V 電源插座、導航、電話、通風扇和擋風玻璃雨刷。
  • 電動座椅可調整。
  • 可使用行李廂區域的12 V 插座。
  • 若上次離車時音響為運作狀態,此時會自動開啟。

電瓶在此點火開關位置目前的消耗負載。

II
  • 頭燈亮起。
  • 警示燈/指示燈會亮起5 秒。
  • 會啟動其他數個系統。但座椅椅墊及後車窗的加熱功能只能在發動車輛後啟動。

本點火開關位置會大量消耗電瓶的電力,因此應該避免。

選擇點火開關位置

P5-1507-Start/switch off engine
中央扶手上的發動旋鈕。
  • 點火開關位置0 - 打開車鎖並將遙控鑰匙放置在車內。

 注意

要達到III等級而不發動 - 在選擇這些點火開關位置時,請不要踩下煞車踏板或是手排車的離合器踏板。
  • 點火開關位置 I -將發動旋鈕轉動至 START,並放開旋鈕。控制器會自動返回其開始位置。
  • 點火開關位置 II - 將發動旋鈕轉到START並將旋鈕固定於START位置約 4 秒。然後放開旋鈕,旋鈕會自動回到其開始位置。
  • 回到點火開關位置 0 - 從點火開關位置III回到0 - 將發動旋鈕轉到STOP,並放開旋鈕。控制器會自動返回其開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