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起動/停止功能駕駛
Start/Stop 功能會在靜止時暫時關閉引擎,然後在繼續旅程時自動重啟引擎。
汽車發動時,Start/Stop 功能就可使用,並在符合特定條件時可以啟動。駕駛人顯示器顯示功能可使用、啟用中或不可使用。
即使引擎自動停止,車輛的所有一般系統,像是照明、收音機等等,仍會如常運作。然而,部分設備的輸出可能會暫時減少,例如恆溫控制系統的風扇速度或音響系統的極大音量。
自動停止
為使引擎能自動起動,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以腳煞車將汽車停下並將採住煞車踏板不放—引擎會自動停止。
在駕駛模式Eco或Comfort1中,引擎可能會在車輛尚未完全靜止前就自動停止。
在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或Pilot Assist啟用的情況下,引擎會在約三秒後自動停止。
自動起動
為使引擎能自動起動,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放開煞車踏板—引擎會自動發動,您可繼續行駛。在上坡路段,斜坡起步輔助(HSA)功能會作用,預防車輛向後滑動。
- 當Auto Hold功能啟用時,自動起動會延遲,直到踩下油門踏板為止。
- 當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或Pilot Assist啟用時,引擎會在您踩下油門踏板時自動發動,或在您按下方向盤左側鍵盤 鈕時發動。
- 維持煞車踏板上的踩踏壓力,並踩下油門踏板—引擎會自動起動。
- 在下坡路段:稍微放開煞車踏板上的踩踏壓力,使得車輛得以滑動—引擎會在速度略增時自動起動。
駕駛人顯示器中的符號
設有12吋駕駛人顯示器*
- 當此功能可用時,轉速表會顯示文字READY。
- 當此功能啟動,且引擎自動停止時,轉速計的指針會指向READY。
- 當此功能無法使用時,文字READY會變成灰色。
- 當此功能停用時,不會有文字顯示。
8吋駕駛人顯示器
符號顯示於車速錶下緣。
符號 | 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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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燈號:此功能可以使用。 | |
淺黃色燈號:此功能啟動,引擎自動停止。 | |
此功能無法使用,條件不符。 | |
當此功能停用時,不會有符號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