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室內所有照明在下列情況時都可以在30 分鐘內手動打開或關閉:
- 引擎已關閉且汽車的電氣系統位於鑰匙位置0
- 汽車已開鎖,但引擎還未起動。
前閱讀燈*
迅速按下車頂控制台的相關按鍵可打開或關閉閱讀燈。
按住按鍵可調整亮度。
後閱讀燈*
迅速按下相關按鍵可打開或關閉燈光。
按住按鍵可調整亮度。
將地板燈作為環境照明*
駕駛時若要讓車內更明亮,可以減光亮度開啟地板照明。
在 MY CAR 功能表系統中可變更地板燈的強度,請參閱MY CAR。
前車門儲物區內的燈光*
前車門儲物區內的燈光會在引擎啟動時亮起。
手套箱照明
手套箱蓋開啟或關閉時,手套箱照明燈自動開啟或關閉。
化妝鏡照明
蓋子開啟或關閉時, 梳妝鏡 的照明會相應開啟或關閉。
行李廂區域照明
尾門開啟或關閉時,行李廂照明燈相應開啟或關閉。
乘客室照明的自動功能
自動功能會在 AUTO 按鍵內的燈亮起時啟動。
之後便可依下述方式開啟及關閉乘客室的照明。
如有以下情況乘客室照明亮起且保持點亮達30 秒:
- 本車是用遙控鑰匙或鑰匙片開鎖,請參閱遙控鑰匙 - 功能或可拆卸鑰匙片 - 將車門開鎖
- 引擎已關閉且汽車的電氣系統位於鑰匙位置0。
乘客室照明在這些情況時關閉:
- 引擎起動後。
- 汽車已上鎖。
及乘客室照明會在有一側車門打開或關閉時點亮或關閉。
如果有一車門開啟,則乘客室照明會維持在開啟狀態兩分鐘。
如果有任何車燈手動打開,而汽車上鎖,那麼此燈在兩分鐘後自動熄滅。
氣氛燈*
當您關閉一般乘客室照明而引擎正在運轉時,為了提供低度光源並提升駕駛時的氣氛,前方與後方車頂控制台內的 LED 會亮起。此燈光也有助於在天色陰暗時辨識儲物空間內的物體等。當引擎關閉後,此燈光也會關閉。在 MY CAR 功能表系統中可變更燈光的強度及顏色,請參閱MY C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