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並開始定速巡航控制

必須先選擇並啟用定速巡航控制功能(Cruise Control - CC) ,才能夠調節速度。
P5-1507-CC rattknappar-2
功能按鈕與符號。

主動式定速巡航控制

按下方向盤按鍵◀(1)或▶(3)以瀏覽符號/功能P5-1507-Symbol_acc(4)。
螢幕顯示符號,此時便可啟用定速巡航控制。

開始定速巡航控制

若要從待機模式開始使用定速巡航控制,目前車速必須達到 30 km/h (20 mph) 以上。可儲存的最低速度上限為30 km/h (20 mph)。

在符號/功能P5-1507-Symbol_acc顯示時,按下方向盤按鈕P5-1507-Symbol 5x3,5-CC rattknapp Centrum-V(2)。
定速巡航控制開始運作,且會將目前車速變為儲存車速。

 注意

定速巡航控制系統無法在車速低於時速 30 公里(20 mph)時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