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Start/Stop功能
啟動/停止功能會在靜止時暫時關閉引擎,然後在繼續旅程時自動重啟引擎。
引擎發動時,啟動/停止功能就可使用,並在符合特定條件時可以啟動。駕駛人顯示器會顯示此功能為可用、啟用或不可用,請參閱標題「駕駛人顯示器中的符號」下方說明。
即使引擎自動停止,車輛的所有一般系統,像是照明、收音機等等,仍會如常運作。然而,部分設備的輸出可能會暫時減少,例如恆溫控制系統的風扇速度或音響系統的極大音量。
自動停止
為使引擎能自動起動,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以腳煞車將汽車停下並將採住煞車踏板不放—引擎會自動停止。
在駕駛模式舒適1或Eco中,引擎可能會在車輛尚未完全靜止前就自動停止。
在 自適應定速巡航或PA車流輔助系統功能開啟的情況下,引擎會在約三秒後自動停止。
請參閱「Start/Stop功能的條件」一節。
自動起動
為使引擎能自動起動,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 放開煞車踏板—引擎會自動發動,您可繼續行駛。在上坡路段,斜坡起步輔助(HSA)功能會作用,預防車輛向後滑動。
- 當自動駐車功能啟用時,自動起動會延遲,直到踩下油門為止。
- 當自適應定速巡航或PA車流輔助系統功能啟動時,引擎會在您踩下油門時自動發動,或在您按下方向盤左側鍵盤 鈕時發動。
- 維持煞車踏板上的踩踏壓力,並踩下油門踏板—引擎會自動起動。
- 在下坡路段:稍微放開煞車踏板上的踩踏壓力,使得車輛得以滑動—引擎會在速度略增時自動起動。
駕駛人顯示器中的符號
12吋駕駛人顯示器。
- 當此功能可用時,轉速表會顯示文字READY。
- 當此功能啟動,且引擎自動停止時,轉速計的指針會指向READY。
- 當此功能無法使用時,文字READY會變成灰色。
- 當此功能停用時,不會有文字顯示。
8吋駕駛人顯示器。
符號顯示於車速錶下緣。
燈號 | 意義 |
---|---|
白色燈號:此功能可以使用。 | |
淺黃色燈號:此功能啟動,引擎自動停止。 | |
此功能無法使用,條件不符。 | |
當此功能停用時,不會有符號顯示。 |
停用此功能
在某些狀況下可能需要暫時停用此功能。
使用中央顯示器功能畫面中的啟動/停止功能鈕進行關閉。當此功能停用時,按鈕中的指示燈會熄滅。
此功能會關閉,直到
- 重新啟動
- 駕駛模式變更為舒適或Eco
- 車輛下次發動。